根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 GB 50016-2014规定,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:
8.2.1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:
1.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㎡的厂房和仓库;
2.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;
注: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,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,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。
3.体积大于5000m³的车站、码头、机场的候车(船、机)建筑、展览建筑、商店建筑、旅馆建筑、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、多层建筑
4.特等、甲等剧场,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、体育馆等单、多层建筑;
5.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³的办公建筑、教学建筑和其他单、多层民用建筑。
8.2.2 本规范第8.2.1条未规定的建筑或场所和符合本规范第8.2.1条规定的下列建筑或场所,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,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:
1.耐火等级为一、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、多层丁、戊类厂房(仓库)。
2.耐火等级为三、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³的丁类厂房;耐火等级为三、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³的戊类厂房(仓库)。
3.粮食仓库、金库、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。
4.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。
5.室内无生产、生活给水管道,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³的其他建筑。
8.2.3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,宜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。
8.2.4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、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㎡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。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。
8.2.1为强制性条文,需要小伙伴们严格执行。8.2.2、8.2.3、8.2.4为指导性条文,应尽量执行。
七氟丙烷(又叫F M -200) 灭火剂,它是无色、无味、不导电的一种气体,化学分子式是CF3 CHFCF3 , 灭火的主要原理是对化学链反应的抑制,对A 类以及B 类的火灾都可以起到非常好的作用。七氟丙烷属于新式高效灭火气体,其具有无色无味、绝缘性强的特征,在灭火过程中也不容易造成二次污染。
七氟丙烷属于当前应用得较为广泛的气体型灭火剂,属于哈龙代替品,具备多种灭火优势,而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原理主要是指通过化学、物理等反应,对物质进行热吸收,并切断物质的氧气,从而达到降低热量的目的,使得周边的环境都冷却下来,最大程度的保留原有物品,减少经济损失。 |